中国菏泽网消息 (记者 阎世存)日前,人民路东盛公园1号一居民反映:“我在东盛公园一号购买14号楼的房子,于2014年6月15号交房,该小区内原规划的绿化带及通道,现在仍是钉子户的院子,占小区内绿化带一亩多,影响14号楼及其他业主的生活环境,导致14号楼业主不满。”
市房管局接到批件后回复:该项目于2009年10月开始拆迁补偿工作,截止 2013年9月,369户拆迁人与山东菏泽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》,仅剩刘四群1户因为提出的补偿价格与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悬殊太大,至今没签协议,没有搬迁,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的环境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。已经回迁安置的业主和其他业主意见很大,强烈要求对刘四群依法实施强制搬迁。
(责任编辑 羊莹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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